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范章程
一 总则
为加强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充分发挥研究生工作室的科研学习功能,进一步规范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的学习工作,不断提高教研室科研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航天航空学院(教一楼五层)研究生工作室区域和已经在工作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 每个研究生工作室推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管理工作室各种事务。
二 安全制度
第三条 研究生工作室全体人员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视情节予以学院通报批评或报上级领导部门处分。
第四条 不得在研究生工作室个人私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乱接电线。
第五条 研究生工作室最后一人出门时务必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六条 不得随意帮助非本院人员通过门禁进入研究生工作室区域。
三 科研制度
第七条 在研究生工作室期间各位同学务必认真科研,不得在工作室玩游戏、看电影等娱乐项目。
第八条 不得在研究生工作室大声喧哗或打闹,影响他人科研。
第九条 尊重他人科研隐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查看他人科研档案;不得随意挪用或丢弃他人专用的文献资料和实验器材和相关资料。
四 卫生制度
第十条 卫生清理实行教研室责任制,研究生工作室负责人负责各个教研室的卫生情况,由工作室全体成员负责监督本教研室保洁工作,教研室内部做好卫生值日安排,定期打扫内部卫生。
第十一条 公共区域由物业统一负责,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乱扔垃圾,必须统一将垃圾扔到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 公共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通知维修。
第十三条 公共区域包括楼道、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
第十四条 各研究生工作室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
五 公物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各研究生工作室的公物及固定资产(桌、椅、灯具、门窗、空调)一律由学校负责统一造册备案,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研究生工作室填写《报修通知单》,报学工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学院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六 党员先进性建设
第十七条 为贯彻学生党员“学业争先,行为争范”的要求,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研究生工作室党员学生实行党员标示桌贴制,在实际学习工作中时刻将优秀成为习惯,带领周围同学共同维护好学院的学习科研环境。
七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每个研究生工作室的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纠正违规行为,对于不接受管理的行为应及时向学院学工组反应。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