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外司际【2016】2016号文件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国际会议的管理,国际处下发“关于加强国际会议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如下:
1. 坚持会议预报制度,按照要求时间将拟申办会议的预报信息表报送至教育部。
2. 加强重大会议的管理,需严格按照时限上报至教育部。没有预报将不予受理。已经上报为一般性国际会议的不得随意升格。
3. 提高会议时效。严格控制会期、会议规模,中外方参会人数的比例事宜。
4. 会议结束举办一个月内,务必向教育部提交会议总结。会议总结模板格式现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发生更新,最新的总结模板,近期我处将在本群及网页上进行更新。我们将会随后通知请各学院外事秘书老师下载最新的总结文件要求,从2017年开始举办的国际会议需按照最新的总结模板进行撰写并需按时限提交至我处。未按期提交会议总结材料的将视情与各学院新申请会议挂钩。
5. 为按时限预报的国际会议原则上将不予受理,不予补报。
6. 请各学院上报的国际会议需统一上报至外事秘书老师处汇总,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统一打包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国际处。原则上不再受理办会老师的申请。
7. 已获得教育部批件的会议无法如期举办的,需严格在会议举办日期至少两个月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国际处并上报教育部,情况说明中需写明由于何种原因没有如期举办,需要申请取消举办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