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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5-08-24

 

 一、设立宗旨
  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内八家汽车企业,即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吸引和调动社会科技资源开展以我国汽车行业发展为背景的相关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工作,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实施原则
  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本联合基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汽车企业联合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三、2015年度资助计划、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本联合基金2015年度计划安排项目“直接费用”3270万元,主要受理以下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申请,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根据本年度申请和评审情况确定。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一)智能化方向。
  1. 智能汽车系统动力学行为及控制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E05下属代码);
  2. 智能汽车行驶动力学建模与多目标优化控制技术(申请代码1选择 F03下属代码);
  3.智能汽车人机交互机理与人车共驾技术(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4. 智能电动汽车一体化建模与集成控制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5.智能车联网基础理论与共性关键技术(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二)轻量化方向。
  1.汽车用超高强度钢热冲压成形组织强韧性机理与调控(申请代码1选择E01、E04、E05的下属代码);
  2.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车身零部件结构-工艺-性能一体化设计与制造(申请代码1选择E01、E02、E04、E05的下属代码);
  3.高性能车身覆盖件用铝合金板材组织性能调控与成形性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1、E04、E05的下属代码);
  4.异种材料汽车零部件连接关键技术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1、E02、E03、E04、E05的下属代码)。
  (三)电动化方向。
  1.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热失控的机制与安全管理(申请代码1选择E02、E06、E07的下属代码);
  2.面向高性能、长寿命、低成本的车用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建模与控制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1、E02、E03、E06、E07的下属代码);
  3.高比容量富锂氧化物材料的构效关系及电化学体系构建(申请代码1选择E01、E02、E03的下属代码);
  4.轮毂/轮边电驱动汽车电动化底盘系统优化设计及分布式协调控制(申请代码1选择E05、E07的下属代码)。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5年9月21-25日16时。
  2.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申请代码的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成果,应注明“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9月25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4.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
  (1)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2)联合基金双方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计划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雷蓉、王岩
  电 话:010-62328484,62327015
  电子邮件:leirong@nsfc.gov.cn
       wangyan@nsfc.gov.cn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技术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 编:100823
联系人:尚蛟、何鹏
电 话:010-68595469,68594977
电子邮件:shangjiao@caam.org.cn
     hepeng@caam.org.cn

【转载自】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499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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