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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的通知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3-06-20

 航天航空学院各位硕士、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完善、推进我院研究生组织人事制度建设,加强、提升研究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我院广大研究生在学院各项事务中的积极作用,经航天航空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批准,现面向全院研究生选拔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在读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具备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群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定,未受任何处分。
(四)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的议事水平。
二.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选举方法
(一)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通过院研究生会推荐、班级推荐以及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所有候选人均需认真填写《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推(自)荐登记表》,经过学院学生工作组酝酿,确定27人有效候选名单。
(二)学院将通过大屏幕对所有27名有效候选人进行风采展示。学院每一名研究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对委员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
(三)依据全院研究生投票结果,获得选票最多的前22位同学当选为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对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附件:《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推(自)荐登记表》
 
                                              航天航空学院学生工作组
                                    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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