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面试考核,可被招收为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
1.所在学校是“985”院校;
2.所在“211工程”院校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优秀应届本科学生;
3.其他高等院校的重点学科(国家级)或2012年学科排名前20%学科中综合成绩排名前5%,或优势学科的学生综合排名前3%,且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5分。
若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材料
1.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2.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3.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4. 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 .其他申请材料后续将另行通知。
三、申请、接收办法
1.申请、接收分预申请和常规网上申请两种,鼓励采用预申请方式。
2.预申请的同学请于
2015年9月23日前将本办法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快递(或送)达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李老师收,029- 82668754),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寄送,可先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lihua0905@mail.xjtu.edu.cn,李老师)。
3.预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组初审后,将于9月25日面试。
4.通过面试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学院将在网上公布名单,并告知后续手续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5.常规网上申请与接收于9月28日开始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面试通知、接收和确认(参见西交研[2014]58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西安交通大学研招网:http://gs.xjtu.edu.cn/zhaos/)。
四.其它
1. 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而被录取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4.申请材料请自留备份,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5.体检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工作将在10月中下旬进行,请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gs.xjtu.edu.cn/zhaos)的具体通知;
6.我校将于2016年6月份向被本校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9044
电话:029- 82668754 学院网址:http://cem.xjt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田老师
附件: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