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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温馨提示

编辑:李昱静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7-03-27

 

时光如梭,新一届毕业研究生即将结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满怀希望踏上就业或升学之路。在毕业离校的这段日子里,有一些重要手续和流程不能忘记!为使各季研究生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特作如下提示:

报到入职

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办理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工作报到等手续的依据。

报到证由学校到省教育厅统一办理,毕业生到各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期限一般为两个月,请毕业生务必在报到期限内前往报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除在国内升学及从事博士后工作外,其他所有毕业生均需办理“报到证”。如果不办“报到证”可能出现下列问题:户口没法落到工作所在地或转回生源所在地;单位可能不承认你的国家统分生资格,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有关部门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人才交流中心不予办理人事代理;可能会出现工龄计算错误,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往往是计算工龄和提职提资的依据之一。

已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调整改派。根据有关规定,对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两年(自毕业当年度算起,下同);对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三年。毕业生只能改派一次。

改派所需材料为:原报到证、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在就业创业中心网站“常用下载”-“签约改派”栏目下载)。办理流程为:毕业生向就业创业中心提交办理改派相关材料,就业创业中心进行材料初审合格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办理。

 

户口迁移

毕业生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到报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室。(029-82665906

 

档案转寄

各院负责将毕业生材料归档,学生档案室负责寄送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务必向学校提供正确无误的档案转寄地址。

报到后需关注:1.用人单位有人事自主权的,向单位直接落实是否收到档案;2.用人单位无人事自主权、人事关系托管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需与单位人事部门协同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3.出国出境、灵活就业、暂未就业的毕业生需前往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长时间未收到档案,请向学生档案室查询。(兴庆校区029-82668291  雁塔校区029-82655301

 

党(团)组织关系                 

毕业生离校前到各院办理“党(团)关系转递介绍信”, 对不清楚的事项,请提前向各院负责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的老师咨询。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要及时办理中转手续,在有效期内到报到单位落实组织关系。

 

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结业、毕业(未获得学位)学生在获得毕业或学位证后可以按照改派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博士、硕士退学学生请按照已经获得的学历进行改派,具体到获得学历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由学校统一去该校所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离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及学院联系。联系方式可在就业创业信息网上获取。

祝所有毕业生一路顺利!前程似锦!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O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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