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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航空学院2022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编辑:lnyang5164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5-18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22〕49号)要求,航天航空学院制定以下2022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一、专业选择学生范围

1.航天航空学院2022级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在籍在校学生,包含专业预选择学生。

2.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3. 2022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2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应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4. 2022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已确定主修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专业选择备选专业

航天航空学院2022级备选专业有:

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

专业

接受计划人数

工程力学

105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5

飞行器动力工程

30

合计

180

三、专业选择安排

1.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宣讲和咨询活动。学生及时查看教务处网站发布的专业分流相关信息。

2.填报志愿时间:5月23日10点—5月25日18点

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学院专业范围内按顺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不得少填。志愿填报截止后,将不允许补填、更改。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提交者,系统在接受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

四、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综合成绩=90%学业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学业成绩为2022级航天航空类主修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生所在书院提供。

五、专业选择录取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专业接收计划、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进行专业选择确认。

1.当第一志愿申报者少于或等于某专业的接收计划数,第一志愿申报该专业的学生被直接录取。

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学院核算待录取学生的综合成绩。还有接收计划的专业在第一志愿申报的学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接收计划数。

3.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在还有接收计划的专业中启动第二志愿录取工作,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剩余接收计划数。以此类推进行录取,直至录取完成。

4.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最后一个志愿也未被录取者,将在接收计划还有余量的专业中予以调剂。

7月7-9日进行录取结果公示。并将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

六、其他说明

具有专业预选择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应填报预选专业,否则视为放弃。满足专业预选资格要求的学生直接被预选专业录取,被淘汰的学生随普通学生选择专业。

航天航空学院专业选择咨询方式:

电话:029-82668754

地点:教一楼东315办公室

                                                            航天航空学院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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