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培养模式和学生选课要求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09-09-09

1.1培养模式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新生入学后前两年按航空航天学科大类进行通识类和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学习;第五、六学期完成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的学习;第七、八学期按航空和航天两个模块进行分类培养。

1.2课程设置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课程体系设置通识类、学科类和集中实践环节3大模块,各模块下设必修和选修2大课程,并对学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学生可依据2003版本科培养计划进行课程的选择与学习。

1.3课程设置中各模块选修课要求

(1)人文、社科类必选4学分,其余为任选

(2)管理、经济类必选2学分,其余为任选

(3)体育、英语、计算机技术基础类必选6学分,其余为任选

(4)自然科学类必选2学分,其余为任选

(5)学科大类基础类必选3学分,其余为任选

(6)专业基础类必选12学分,其余为任选

(7)专业选修课程最低选修8学分,其余为任选

(8)通识类除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外,还必须从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程中任选6学分

(9)学生每学期所修学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之和)一般为24~30学分

1.4 主要实践环节内容要求和说明

(1)工程训练(工业系统测量、工业系统驱动与控制)

工程训练由两门课构成:工业系统测量、工业系统驱动与控制,分别安排在第2、4学期。通过训练,使学生初步了解工程的概念,建立大工程意识。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安排具体内容并进行考核。

(2)科研训练

主要包括:查阅资料、文献综述、科技论文写作等技能的基本训练。要求学生在课程结束时提交相关材料。

(3)工程实习

主要内容为金工实习。通过在学校实习工厂的劳动,了解机械加工的基本知识,获得机械方面的感性认识。由实习单位负责考核。

(4)生产实习

在三年级学习结束后,到工厂进行专业实习,了解与专业有关的生产实际情况。实习方式以集中实习为主,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

(5)课程设计

安排在第5—6学期,结合有关课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实践与训练。设计完成后进行答辩。

(6)毕业设计

从第7学期中期开始进入毕业设计的工作,包括选定毕业设计题目、确定任务书,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确定论文写作大纲。论文工作于第8学期六月中旬完成,六月下旬参加由院、系组织的论文答辩。

(7)社会实践

在一、二年级暑假进行认识社会的实践活动,活动主题自拟,方式可以是独立进行,也可以组成小组进行。开学后2周内提交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由学院(或系)组织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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