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申报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项目的范围和条件
(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0日,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
(二)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申报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三) 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四)以上各类申报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推荐书相关附件)和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论文(限15篇)、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证明等。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成果为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
3、软科学类成果为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
(二)完成人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并能在申报材料中体现,完成人员还必须在表中亲笔签名认可。
(三)推荐书要求A4纸打印,装订后的材料不得加封皮或塑料皮。
(四)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于2011年3月24日前报校科研院,推荐书电子版发至E-mail:chengguo@mail.xjtu.edu.cn。
联系电话:82663980 82668338 联系人:谢海波 高阳
科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