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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1-03-18

在站博士后:
    为了更好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快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国家从2008年开始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计划,主要是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文件(中博基字[2011] 1 号)精神,现将我校第四批特别资助申请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第49批面上资助和第四批特别资助不能同批申报。
    二、申报方式:
采取先由个人申请、再经学校评审、择优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推荐的方式。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1份(A4幅面,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表格从中国博士后网站直接下载。(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program/issue/pop_win.asp?id=7993)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4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3、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hyxiang@mail.xjtu.edu.cn。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他的创新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
    2、申报材料1份务必于2011年  4月6日17:30前报学校博士后办公室,超过期限学校不予推荐。
    3、评审费由学校统一缴纳。
    4、更详细内容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查阅。(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program/background/manage/news_channel/editor/UploadFile/20113316573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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