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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航天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陆天舒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6-06-02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关于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现就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接收专业计划

接收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工程力学。

专业

跨学院接收计划

院内接收计划

2025

2024

2023

2025

2024

2023

工程力学

6

3

0

5

3

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5

5

0

5

5

0

飞行器动力工程

3

3

0

5

5

0

二、申请条件

2025级和2024级在籍在校本科生,符合学校转专业的其他相关规定,且对我院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学业专长和发展潜质。鉴于大三年级已涉及大量数理基础和专业课程,航天学院三个专业暂不接收2023级本科生转入。

三、审核程序与考核安排

(一)审核程序

1.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制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宣讲咨询活动、考核录取以及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2.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00,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和特长,依据学院公布的实施方案,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在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

3.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笔试+综合考查)。

4.考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预计于2026年7月31日至8月2日(具体时间以“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的时间为准)在教务处官网(jwc.xjtu.edu.cn/)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学生可在公示期向接收学院提交书面撤销转专业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撤销申请。公示结束,最终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公布。

(二)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7月23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航天航空学院第五会议室

2. 笔试科目及形式:

2025级:数理综合考试(考试内容涉及: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部分内容,题目类型为主观题)。

2024级:力学综合考试(考试内容涉及: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部分内容,题目类型为主观题)。

(三)综合考查安排

1.综合考查时间:7月23日下午15:00

地点:航天航空学院第三会议室

面试中随机确定次序,专家组成员主要考察思想品德、学业情况、专业兴趣和潜力等内容。专家组成员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确定。

2.需要准备的面试材料包括:

(1)成绩单(2025级提供前1学年成绩单,2024级提供前2学年成绩单,2023级提供前3学年成绩单);

(2)转专业书面申请表(包括个人转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对转入专业的理解等);

(3)个人获奖及其综合能力方面的证明材料;

(4)补修课程清单(对照航天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自行列出补修课程清单)。

四、录取规则

笔试和综合考查成绩各占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根据本专业接收计划和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学生经公示后,报教务处批准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正式转入航天学院学习。

五、补修课程

被录取的学生,需要按照航天航空学院各个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核心基础课程,并在开学第一周提交学籍卡(两份)。

2025级需补修:高等数学II-1、高等数学II-2、机械制图、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I、大学物理II-1、大学物理实验I-1、理论力学、基础力学试验-1。

2024级、2023级需补修课程较多,具体补修课程需参照航天航空学院各个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转专业学生需在大三(第6学期)结束时完成所有补修课程,否则将不得参加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六、其他说明

1.工程力学专业按照《1720工程力学主修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转入同学可根据兴趣选择专业模块课程,三个模块分别为:固体模块、结构模块和流体模块。

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和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分别按照《1704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主修培养方案》和《1732飞行器动力工程主修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3.录取院外学生时,若报名人数超出接收计划数时择优录取,实际录取人数为接收计划数;若报名人数低于接收计划时,对达到转专业接收要求的学生全部接收,对确实暂达不到专业接收要求的学生,学院提供预修机会。参与预修的学生需签订转专业预修协议,学生在一年内获得指定课程学分且达到目标要求的,于次年转专业期间办理学籍转入手续。若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4.转专业学生应于下学期按航天学院选课要求改选、补选课程。需要自修的课程由航天学院负责审批。

5.本方案内容与学校相关文件不符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由航天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内咨询电话:82668754

联系人:王老师(2023级、2024级)    来老师(2025级)

咨询地点:教一楼东315办公室

邮箱:wangyali@mail.xjtu.edu.cn

llj2018@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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