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22〕49号)要求,航天航空学院制定以下2024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一、专业选择学生范围
1. 航天航空学院2024级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在籍在校学生。
2.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3. 2024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4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应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4. 2024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已确定主修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专业选择备选专业
航天航空学院2024级备选专业有: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

三、专业选择安排
1. 学院成立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院专业选择相关各项工作。
2. 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宣讲和咨询活动,学生及时查看教务处网站发布的专业分流相关信息。
专业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线下咨询:兴庆校区教一楼东315办公室
线上咨询:电话029-82668754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30
3. 填报志愿时间: 6月9日9点—6月11日18点
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学院专业范围内按顺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不得少填。志愿填报截止后,将不允许补填、更改。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提交者,系统在接受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
4.综合成绩核算:7月4日前
综合成绩=90%学业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学业成绩为2024级航天航空类主修培养方案中2024-2025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学业成绩由学院负责核对,核对无误的,学生应按学院要求进行成绩确认,逾期未按规定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进行评定,并由书院负责进行核对。
5.专业选择录取:
专业选择按照“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备选专业接收计划,遵从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专业选择结果。未填报志愿者在接收计划还有余量的专业中予以调剂。
7月11-13日进行录取结果公示。
四、其他说明
1.专业选择及专业模块选择结束后,学生根据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按选课通知选下学期课程,由学院负责学生选课指导工作。
2.如学生对专业选择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或申诉。
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
电话:82668754 邮箱:wangyali@xjtu.edu.cn
学校专业选择工作小组:
电话:82668305 邮箱:anna831@xjtu.edu.cn
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航天航空学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