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航天航空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9-03-08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西交研[2019]14号)》、《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学校分配给航天航空学院硕士生招生指标及实际情况,航天航空学院复试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组

组长:申胜平

组员:徐自力,李跃明,吴莹,徐明龙,陈永华,刘子顺,王娴,李群,武俊梅,王飞

秘书:陈妮

二、复试内容与工作规范

1.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公平、公正评定每位复试生。

2.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30分钟)、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笔试(2.5小时)、综合面试(20分钟/人,包括思想品德、个人陈述、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等)。

3.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除以最高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

4.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10%+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60%。

5.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 依据学校指导意见,所有录取为学术型的硕士生需按照硕博贯通模式培养。

7. 复试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除综合素质测试),不私语它事。

三、参加复试及调剂办法

(一)上线考生复试

  • 本院学术型、专业学位复试线:与本校基本分数线持平,即单科(政治、外语)不低于45分、(业务一、业务二)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20分。

1. 凡初试成绩达到本院学术型、专业学位复试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 资格审查:复试前,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 复试专业科目:复试前,须根据原报考学科确定复试一门专业科目,并按规定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报,逾期不予考虑。复试专业科目包括:弹性力学、振动力学、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自动控制原理、热工基础、机械制造技术基础,应用力学。

4. 英语听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准备智能且具备一定流量的手机,综合素质测试将安排在英语听力测试环节。

5. 综合面试(含思想品德考核):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6. 未被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生的考生,将根据学生意愿可转至专业学位复试。

(二)调剂生复试

  • 我院接收外院调剂生

1. 调剂生须达到原报考学院(特指我校机械、能动、电气、电信、人居)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初试数学、外语科目符合我院专业学位要求。

2. 所有调剂生须按规定,登录我校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我院主页通知。

3. 调剂生须携带考生原报考学院复试英语听力成绩(百分制,须加盖原报考学院公章)提交至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予考虑。学院将根据考生情况、导师意愿、调剂名额、报考类型等综合因素确定参加专业学位的调剂生复试名单。

4. 资格审查:复试前,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5. 外院调剂生只参加我院综合面试。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进度安排

1. 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类型

时间

内容

备注

上线考生复试

3月13日前

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与学院联系确定拟报考导师意愿、专业笔试科目,逾期视为放弃。

教一东315

电话:029-82668754

3月14日

8:30-11:30

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教一楼南201

3月14日14:30-17:00

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英语听力、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笔试。

教一楼南二楼

第五会议室

3月15日8:30

综合面试(每人20分钟)。

教一南二楼会议室

3月19日

公布上线考生拟录取名单。

教一楼东315

3月21、22日全天

复试考生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兴庆校区校医院,考生自行检查

调剂生复试

3月25日8:00-17:00

登录我校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提交原学院复试英语听力成绩(百分制,须加盖原报考学院公章)。

教一楼南203

3月27日

8:30-11:30

公布调剂生复试名单、资格审查。

教一楼东315

3月27日

14:30-15:00

调剂生综合素质测试。

教一楼南二楼

第五会议室

3月28日8:30

综合面试(每人20分钟)。

教一南二楼会议室

3月29日 上午

公布调剂生拟录取名单。

教一楼东315

3月31日

上报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

2. 其他注意事项

(1) 本院推荐免试生和保返生不参加复试。

(2) 请报考本院的学术型、专业学位考生严格按照复试规定与安排进行,逾期视为放弃。

四、录取办法

1. 学术型、专业学位考生的分别录取,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与导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

2.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必须确定导师。被录取研究生、导师均需在录取登记表上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签,特殊情况需要代签的,须进行书面委托。

3. 录取为协同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五、学费、奖助金及其他

已确定为我院拟录取考生,学费与奖助金标准将参照学校规定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具体请到学院咨询。

本年度录取的研究生将在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报到入学。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29-82668754,办公地点:西安交通大学教一楼东315

监督电话:029-82668562,邮箱:chyh_2006@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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